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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 ·蝴蝶季
第2卷:正文· 第28章 焚身以火[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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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赶到马鞍山时战争还在继续,芳草鲜美已成焦土斑斑。龟缩许久的江东军士终于逮着反击之机,从黑夜战至黎明,从黎明战至晌午,把方圆不满百里的山头围得铁桶一般。传令兵奔驰在各地叫嚷着大都督的将令:上山者,尽皆放入;下山者,格杀勿论—摆明要聚而歼之。汉兵若是背弃了马鞍,便是舍皇帝而去,往小里说,是其人身为军卒的不忠,往大里说,这一来,就会流散掉我方大部分军力;倘若奔上山头,与刘备共进退、同生死,则无异自投罗网,生的希望只有一,死的可能倒有九!我打马冲上山,血浆把盔甲染做胭脂色。我不是为了九成之死而冲入的,为的,是那一成的生!要活着……活下去,没什么比这更重要!我来到刘备跟前时,白耳军还剩二百六十七人,四名屯长里还活着的末一人手握坚盾,寸步不离皇帝。“游奋威!”他大声喊了我一声。被血与灰尘遮蔽得看不出本相的面孔上,露出一丝坚毅的笑容。他没向我汇报同伴的死,这用不着说。我接过另一名战士从死人手里扒下的皮盾,迅速补上刘备左侧防护较空虚的位置,同时下达了把另两名擅长近身格斗的士兵拔擢为屯长的命令。整个白天,我军不断努力想把包围圈撕开个口子,可每一次都被敌方的强弓生生拦住。鲜血在鲜血上干涸,白骨架着白骨,死与死背靠背。仅仅一天,战死万人以上!亡者与生人都没质问我为什么频频驱使军卒冲阵,我也没告诉他们,只因只有在暗夜才可能突围成功,白昼的轮番冲击,全是疑兵之计!用死亡铺出一条生路,所负担的罪比所负担的生命更重。这一夜,刘备在养精蓄锐了整整一天的白耳军的掩护下,顺利逃逸,直至遇上石门山孙桓部的伏击。

    前有孙桓,后有陆逊,我方甲士不足千人。

    我跳下马环顾四周,石门山通往鱼复县之路,道口狭窄,虽然谈不上“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倒也有利于阻截追兵。

    就在这里吧,我深深吸了一口气。

    “铁晶、刘玮!”

    随着这声喊,两名满身血污的甲士出列,他们都是使用长兵器的好手。

    “知道我要嘱咐你们什么吗?”我高声问。

    “誓保陛下周全!”他们异口同声。

    “能做到吗?”

    “是!”

    没有回答“能”,白耳之士从不诳语;单一个“是”字,已说出万死不辞的决心。

    “好!”我大步上前,来到刘备身旁。老人发丝凌乱、面色黯淡,精神却还不错。我扶住他的坐骑,原以为已经干涸的双眼,竟又倏忽生出潮意。刘备颤抖着捏住我的肩,我笑着歪歪脑袋把面孔按了按他手背,解下佩剑:黄金剑流景,它雕饰花纹的凹槽里全是板结的血屑子。我把它双手捧给刘备,刘备微微一惊,道:“冬青留着防身要紧。”

    “不必了。”以一敌一、以一敌十之时,流景足以独步天下;然而以一敌百、以一敌千时,多锋利的宝剑都无济于事。我道:“流景便是游尘,游尘便是流景,臣又要与陛下暂时分别了,可臣还是希望能一直……一直陪伴陛下左右。这把剑,请陛下好好拿着。万一……”我略一踟躇,“有劳您将它转赠诸葛丞相。”

    我爱你。

    我爱你们。

    所以,我要为你们而活,也能为你们去死。

    这一次刘备没劝我,他只脱下贴身的软甲给我,我知道这不是推辞的时候,便当着他面把它穿在罩袍里,在袍外重新披好皮铠,看上去我有点臃肿,我抓抓头、吐吐舌头。接着刘备接纳我的建议命众人将盔甲、军需及林木枯枝聚拢起来,堆在道口,把通路堵得严严实实。我在杂物的一边,刘备与众军士在另一边,我挥挥手。

    “再见了!”我小声说,把火种往铠衣堆上一丢!

    它们很快烈烈燃烧,火光烟雾遮住了数步开外的风景,我已难以看清刘备的身形,我知道他会平平安安的,他是一代枭雄之主,他不会浪费我每一步努力,会使我奋力的每一件事,都有价值……只听得刘备“驾”的一声打马!恰此时,汉军里一个男人突然掉头冲过烈火!

    他也留下了。

    他说:“游奋威,末将与您一同断后。”

    我笑了笑:“你的名字?”

    “义阳傅肜。”他抱拳道。

    我点点头:“我记下了。我叫游尘,豫章人。”

    “末将明白。”他道。

    他挎着刀,铁塔般矗立路中。他的前面是漫漫的黄沙与逐渐逼近的马蹄声声,他的后面是腾腾烈焰映着漫天晚霞。我忽然“扑哧”笑了,道:“傅将军可以去演《老板的故事》。”—周润发主演的一部热血刀客传。他自然听不懂我的话,便只憨厚地向我微笑。我抱着枪倚靠山石,闭上眼,对敌之前我需要积蓄每一分力气,也整理整理思绪,有可能的话,我……

    追兵到了。

    在强弱优势如此明显的情况下,这支吴军仍保持着严正、谨慎的队形,少许骑兵居前开路,装备盾牌的步兵尾随其后,接着是最富杀伤力的弩阵,根据滚滚飞尘判断,总人数在五千左右。五千……无所谓,我轻轻笑了一声,没有把身体立直。五千人或五百人、乃至一百人,都一样:我们都一样毫无胜算。傅肜握紧环首刀,额上青筋暴起。兴许是这“孤胆英雄”的造型很少见,又或者明知一时无法逾越我们身后的火光,吴军没有即时攻击,反倒向两面分开,让出一条通道。一骑白马,自阵中从容驰出。

    马上坐着个修饰整齐的中年男子,一袭白袍银甲。

    见到他,我第一反应是,他与诸葛亮很像。虽然面目五官谈不上有什么相似之处,可那一种气度:胸有成竹、淡定挥洒、对万物既怀着慎重的敬畏,又含有些微不易察觉的轻蔑……简直如出一辙。第二反应是,我知道他是谁了。真可恶!一股酸涩气从鼻腔直往脑门冲:连赵云亦未敢采纳的“潇洒”装扮,竟出现在这自称“书生”的人身上!这是他垂名青史的一战,这一战里他越醒目越好,压根不用担心皎白的衣着与马匹会成为敌军攻击的标的,只因这一战,他已把敌人:汉军,击得土崩瓦解、一溃千里。

    他把金丝缠绕的短鞭挂在马耳上,向我拱手道:“听说汉军里有个了不得的奋威将军,可是足下么?”

    “哪里比得上江东陆……陆议的威名赫赫?”我说。

    他笑着摇摇手:“过奖了。议蒙主上信用,统领三军,尽力而为罢了。”尚未改名的陆逊口吻谦和,像在与老朋友拉家常。他放松地把半身俯低在马背上,道:“前些时候,主上谈到游将军,说仍记得您陪玄德公过江、议借南郡的风采,连周公瑾也没能动您分毫。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呵呵,真荣幸。”我伸个懒腰,提枪站正。

    “将军若能归降我主,必然前途无量。”他微笑着把目光又投向傅肜,“这位将军也一样,未知尊姓大名?”

    傅肜再忍不了陆逊不合时宜的文质彬彬了,他高骂道:“吴狗!身为汉将军,我岂会投降?!”骂罢便挥刀向陆逊冲去!擒贼先擒王,话虽不错,可是……我没来得及拉住他。他不是能在千军万马中径取上将首级的关羽,陆逊也不是大意轻率的华雄。陆逊仍笑眯眯稳在马上,一动不动,他用不着动,他身边四名骑兵已同时出手!疾如闪电,有雷霆万钧之力!在傅肜离陆逊马头还有三步之遥时,四支丈八长槊轻易突破铠甲,齐刷刷扎中他!两支扎入肩胛,两支扎入腰胯,一刹时竟没有血水溅出,好像四个塞子塞入被刺破的木桶的四个洞。傅肜大吼一声,挥刀去劈,四根强槊同时向上一挑!堂堂七尺的汉子,竟像纸风筝般被撩到半空,接着这四名骑士把槊向四个方向一扯一旋,顿时纷纷血雨烂漫。他们再一撤手,傅肜沉闷地摔下,已然毙命。

    我闭上眼。

    陆逊说:“多谢马司马。”

    “马?”我脱口问,“马忠吗?”

    陆逊颔首,指着四骑士道:“这便是荆州之战擒杀关(羽)将军的勇士。”又指指其中最魁梧的一个:“他便是马忠。”

    “难怪……”我失笑,“陆都督有恃无恐。”

    “见笑了。”他笑微微的脸叫人真想一拳揍过去,“议全仰仗将士勇猛,才有胆气见游将军;游将军仰仗的是什么,竟有胆气与议晤面?”他似笑非笑的目光在我破旧的铠甲、染血的长枪上逡巡着,“莫非……游将军恰如令师赵子龙一样,一身是胆?”

    我没理会他的嘲笑,说:“那倒不是。我只有三寸不烂之舌。”

    “哦……”他莞尔,“诸葛孔明的本事?”

    “虽然无法像丞相那样一叶扁舟驰去,说孙权与陛下联盟,赤壁一战,鼎定三分天下……不过,我是有一句话要说与陆都督。”

    “唔?”

    “刘玄德,你追不得了。”我一字字道。

    陆逊在马上坐直身体,他没有发问,只目光炯炯望住我。

    我也没有继续往下说。

    我与他之间,一时陷入微妙的沉寂。

    没错,陆逊若奋力穷追,确实很可能、几乎一定能擒住刘备,可擒住之后呢,该怎么办?杀了他吗?刘备若死于江东之手,东吴与汉国就再无修好的可能性。三分天下,一强两弱,弱者若不携手并力,不啻于自掘坟墓。抑或放了他?那该怎么放?高马轩车、恭恭敬敬送刘备回汉国吗?如此,吴军一番辛苦,所为何来?孙权的脸面也要荡然无存。何况,即便擒而复纵,刘备也只会更切齿痛恨东吴。

    陆都督的威慑力与权威性使得此时五千吴兵人人噤口。

    道口鸦雀无声。

    终于,陆逊的笑声打破寂静,他边笑边道:“勇者一往无前,智者适可而止,游将军,依你之见,议是哪一类?”

    我笑笑道:“诸葛丞相是智者。”

    “哦……”陆逊语调轻快,“我与诸葛孔明同类。”

    “呼……他明白,也答应了……”我浑身松软,要不是仗着长枪,只怕便要瘫坐在地。地面上,傅肜尸身已经凉透。

    “其实,游将军,”陆逊轻声笑道,“不觉得现在才正该是你紧张的时刻吗?汉国的智者,有诸葛孔明一人就够了。你既不肯倒戈来降,我必不会留你性命。杀你,应该没什么顾忌吧?”

    “嗯,杀我,全无顾忌。”我说。

    他扬扬眉:“那么……”一挥手,骑兵退开,步兵蹲踞,五名弩兵把强弩架上前臂,亮晶晶的利矢对准我。“游将军武艺超群,人尽皆知,试试看要几轮吧。”他把抬起的胳臂往下一压!

    江东使用的是齐发三矢的风云弩,瞬时十五支利箭破空!我飞旋枪花,使尽全力击落八支、避开四支,除了险险擦着我耳朵过去的一支外,还有三支射中我前胸与肋骨;好在有层层甲胄护体,箭头刺入皮肤不算太深。我咬牙把箭杆一一切断,掷在地上!后十五支箭再度激射而来!……这一次,躲闪不及,两枚箭头直接钉入我左边膝盖与小腿,身躯一晃,我拄枪而立,咧嘴笑道:“我估计三轮就到头了……运气好的话,能支撑到第四轮。”那时,我就会像庞统一样变成只刺猬……最好不要叫诸葛亮看到我的刺猬样,丑死了。

    “游将军,你这个样子叫议真是……过意不去。”他制止了弩兵的准备动作,跳下马,“是议裁处失当。议应该亲自给您一个痛快,倘若您能丢开手里的长枪,盘腿而坐的话。”说着,他抽出佩剑,轻轻一弹,极薄的剑刃鸣颤不已。用这把剑直接切下我的脑袋吗?听上去是比被做成蜂窝煤好一点。

    我说:“这是赵将军授我的杜衡枪,我不会放下它。”

    “这样,”他蹙蹙眉,温柔道,“游将军可以保证不用它刺我个透心凉吗?您知道我有所忌惮。”

    “我保证。”我把枪杆往地上一戳,箭伤使膝盖无法弯曲,只好采用箕坐的方式,我稍微调停呼吸,道,“你来拿吧。”

    他健步走来。

    他在我面前站定。

    我低头看见他干干净净的靴子时忽然想到出征前我曾专门掉转头来给诸葛亮系鞋带,我扑哧笑了。我又想到其实我还没有认认真真看看陆逊长什么样,他是个这么有名的古人况且我即将死在他手里若是连他模样都没看清未免太亏了,于是我抬起头。暮色渐敛,夜风徐送,我看见一个很好看的男子双手握剑,他的剑也很好看,我猜想这把剑肯定也很不凡,这才能把我的头颅从我坚硬的脖子上砍落。原来陆逊比小说书里写的还帅,就像诸葛亮也比小说里写的帅上千万倍。我走到这一步已很知足、很完整乃至完满了,后颈感到剑气飕飕的寒意,这使我寒毛欲立。我不打算便宜陆逊使他轻易把我斩首,至少我用不着低下头露出脖子给他砍吧,我仰起面向他笑着。

    “你会改名叫陆逊的哦!”这便是我的遗言。

    陆逊的剑落下,偏偏收住了;他深呼吸后,再度举起宝剑,落下,又第二次收住;到第三次,他举起剑,利刃落下时割破我皮肤,我恍惚地疼痛着……等待他再一用力,他竟没有再把手腕往下按一按,反而,轻盈而果决地将青锋提起,收剑回鞘!

    他上马,掉转马头,照原路返回。

    五千士卒,片刻撤退得一干二净。

    我被孤零零留在石门山道口,直到晕厥过去时我仍想不明白为什么他会放过我;直到被人救起时我还是没想明白这件事;把我横抱起来带回汉国辖区白帝城的人,是赵云。他来了,像史书记载的一样。我知道我真可以好好睡一觉了,我把面孔向他怀里蹭着。有雨水滴到我脸上,迷迷糊糊摸着脸,再张眼看看,天空晴好、万里无云,是赵云满面骄傲地流着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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